合上书,外头天早黑透了。我往椅背上一靠,脑子跟灌了铅似的,全被那几件洗得发白、却熨得平平整整的旗袍给占了。有些书,翻完拍两下灰就塞书架顶层吃土,这本可不行。盖儿一合,里头的人影还在眼前晃,撵都撵不走。说真的,看她们咬着牙去赴死那段,我手指头在纸面上卡了半天。不是那种眼泪哗哗往下掉的热乎感动。是后槽牙发酸,胸口像塞了团湿棉花,闷得慌。严歌苓把十三个风尘女子往教堂那个小旮旯里一塞,压根没给她们戴什么圣母光环。这帮人嘴上不饶人,心里算盘打得精,换衣裳前还得为几毛钱工钱掰扯半天。我以前总犯轴,觉得人逼到绝路,要不直接崩盘,要不原地成佛。书里偏不顺着这套路走。她硬是让她们在泥水里扑腾。到了命悬一线的关口,还在琢磨人间那点鸡毛蒜皮。看到这儿,我倒挺踏实。这事儿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:行啊,到底还是活生生的人。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活菩萨。该算计的算计,该骂街的骂街,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上,硬生生蹚出了一条体面的路。
这倒让我想起以前住的那片老破小。楼道口有位阿姨,平时嗓门大,爱跟邻居为把葱几毛钱讨价还价,大伙儿背地里没少嘀咕她俗气。谁能料到?后来她一个人硬扛着瘫痪的老头子整整十年。翻身擦身子,连个眉头都不皱。人这东西,哪有天生就圣神的?无非是某个冷不丁的节骨眼上,突然觉得,不能再让自己瞧不上自己了。书里的这帮姐妹,也是这么回事。教堂外头美国学生被拿枪顶着,里头那些干净嗓子吓得直打颤。她们没吭声。从箱底翻出那几件旗袍。就那一瞬,旗袍不再是招男人的玩意儿,全成了护身的硬壳。我总觉得吧,咱们现在读这类书,总爱给苦难镀金,恨不得给主角套上圣徒光环。可严歌苓偏不。她就把那点市井气原封不动地端上来。反而让人觉得,真实得扎手。
简介上写着,看这书会有种剥丝抽茧的疼。我刚拿起来,以为是指打仗多惨。翻了几页才咂摸出味儿。疼点全在别处。疼在她们明明能缩在教堂墙角苟活,偏要掀开帘子走出去。疼在严歌苓压根不躲着她们的市侩,甚至把自私摊开给你看。可就是这些满身毛病的女人,在节骨眼上,替满大街的体面人背了最黑的锅。简介里原话写着,这是个关于仇恨的故事。我一开始直摇头。恨哪有那么具体?它倒像墙角返潮的苔藓,悄无声息就爬满了整个教堂。后来才懂。她们的恨早就不盯着某个仇家,而是冲着那个把她们踩进烂泥、连口痛快气都不让喘的世道。那股怨气像地下水似的闷着。等换上旗袍、抹上红唇的那一刻,轰的一声就决堤了。这不是寻死。是算账。用一条命当筹码,把施暴者钉死在耻辱柱上:你们能踩烂我们的骨头,但抢不走我们最后这点脸面。
话又说回来,我也懒得跟着凑热闹,把牺牲往浪漫了吹。现在这帮人,贴标签的手速比谁都快。撕标签踩在脚下的动作更利索。可要是哪天,日子把身上的标签全撕烂了,咱们还能不能瞅见彼此骨子里那点没被磨平的干净?拿命去换的牺牲,本来就不该被当成天经地义的买卖。我觉得吧,她们跨出那一步,压根不是为了抢什么英雄头衔。可能纯粹就是,“老娘这辈子没正儿八经穿过几回像样的衣裳,临了总得自己选个姿势”。只是在那种吃人的年月里,手里攥着的能自己做主的东西,就剩这点了。道理听着轻巧。真砸到具体人头上,全是带血的窟窿。未必真有什么宏大的觉悟。可能就是普通人被逼到墙角后,那点不肯认怂的骨气。
现在倒回去想,那些大场面我反倒记不牢。就记得她们上妆那会儿,那管抹在脸上的口红。颜色贼亮。是那种带细闪的复古红。手抖得厉害,描歪了又拿手背蹭掉重来。画完,抬头照镜子,冲彼此点点头。接着推开门,一头扎进黑漆漆的夜色里。日子还得照过。泥坑早晚得干透。只是哪天去花店,瞥见那种带刺的白玫瑰,我总得愣神。不知道那天刮过教堂彩窗的风,是不是也这么透心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