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时候看《九色鹿》,满脑子就惦记那头鹿多俊。毛色像打翻的调色盘,跑起来带的风都带香味。等年岁长了,再翻开张博庆这次重绘的版本。指尖刚蹭到纸面,心里头就“咯噔”一下。像被细针扎了。这纸页挺厚。油墨味儿也没那些流水线画册冲。但就是有种说不出的沉。这事儿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。有些东西,小时候看是画。长大了看,是镜子。
落水那汉子被拽上岸,九色鹿就杵在那儿盯着。不追问。不讨谢。名字?连问都省了。就这份“啥也不问”的软和,后来反倒成了捅人的尖刀。故事节奏推得挺快。可翻到悬赏令贴满城门那页,我手指头愣是停住了。倒不是骂国王眼瞎。主要是那个指认鹿的汉子,命都是这鹿捡回来的。画师真懂人性。几笔淡墨,就把那点怯懦和贪念给扒拉出来了。殿前指认那场戏,那男人膝盖一软,手抖得跟筛糠似的。他真不是十恶不赦的恶徒。就是太想活命。太想拿金银绸缎换家里老小一口饱饭。可越是这种“普通人”的算计,读着越让人心里发堵。说句掏心窝子的话,搁在悬崖边上,我估摸着自个儿未必能比那落水汉子站得直。人哪。真到了那份上,道德感往往比想象中脆得多。
咱们老爱念叨“滴水之恩涌泉相报”。过日子哪有那么理想?太多人把别人的援手当作了自助餐。拿完还得咂咂嘴,嫌不够。有时候甚至觉得,欠着就欠着呗。反正人家又不登门讨债。九色鹿没撒腿就跑。也没拍桌子骂娘。她就慢悠悠走到殿前,把当年的事掰开揉碎讲了一遍。那种不慌不忙的劲儿,比扯着嗓子嚎叫管用多了。我先前还琢磨她得挣扎,得掉眼泪呢。结果人家就那么站着。任阳光往九色的皮毛上泼。我这才琢磨过味儿来。理儿正了,根本不用扯着嗓子喊。光自己就透出来了。你不用跟听不懂的人较劲。日子长着呢。脚印子自然留得住。其实吧。真遇到事儿的时候,能体面收场的,多半不是嗓门大的。是心里有底气的。
书里写,背叛者脸上溃烂长疮。小时候当童话看,觉得这就是老天爷随手画的因果线。如今再品,那疮分明是烂在心口上的疤。有些亏欠,水涮不干净。它不立马发作。专挑半夜三更跑出来刺挠你。提醒你当初把什么东西给弄丢了。道理听着直白。可真落到自己身上,谁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?咱们总爱骗自己说“时间能冲淡一切”。其实时间顶多往伤口上盖了层灰。风一过,底下的裂纹照样看得见。不过话说回来,这“长疮”的设定,可能还是太童话了。现实里,背叛者往往睡得挺香。压根没那半夜刺挠的自觉。书里这么画,大概是为了给心里那点不安找个着落吧。毕竟成年人的账,本来就没法拿尺子量。
这书封面上明晃晃印着“适合低幼”,还标了拼音。我本寻思,也就是哄孩子听个善恶分明的道理。合上书页才发觉,故事早把镜子塞到大人手里了。娃儿们盯着鹿的善和人的贪。咱们照见的,却是自己在利益跟前那点打怵和妥协。人不是生来就坏透的。往往就是头一回碰着岔路口,脚底下一滑,往后退了半步。就这半步。后来硬生生蹚成了万丈深渊。但我觉得吧。未必全是“退半步”的错。有时候是路本来就窄。有时候是旁边推的人太多。童话把复杂的人性简化成一步之遥。读着痛快。但真过日子,哪有那么非黑即白的岔路口。
外头的风总算停了。我把书往桌上一扣,纸面上的鹿影子还没散。其实咱谁心里没揣着只鹿?也没藏个在崖边死磕的落水汉?只盼着哪天光再落下来的时候,咱能记起自己刚出生那会儿的模样。哪怕记不全。留个影儿,也够在冷天里焐焐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