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把罗思凯的《永远有新鲜》拿在手里,先打个预防针:别指望能瞧见什么跌宕起伏的大故事。真没有。这书更像是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,你漫无目的地瞎溜达,脚下踩着童年的零碎记忆,一抬头,嘿,异国的风土人情就撞进眼里了。书起笔就是张老图画:“小时候看图画,图里画着几棵矗立的椰子树,树底下画着一群系着半截短裙和一条胸带的少女正在嬉戏,图旁有几个小字:南美乐园”。后来作者在台南翻萧传文的《巴西情调》,又撞见“年轻人常常手抱吉他,骑在院墙上就唱起情歌来”。就这几笔。调子,一下就被锁死了。隔着多少山海、过了多少年月,那种凭直觉去碰触世界的劲儿,压根没断过。它压根不跟你扯什么严丝合缝的逻辑,就爱拿细枝末节的瞬间当宝贝。把“新鲜”俩字,硬生生揉进日子里。变成一种随时能睁大眼睛看世界的习惯。
顺着这调性,这书其实挺挑读者的。我觉得吧,它未必适合所有人。第一种,是对散文随笔、文化游记,或者干脆就是拉美风情上头的,书里那些热带植物、拉丁调调的描写,绝对能把你脑子里对异域浪漫的想象给填满。还有一种,就喜欢慢慢磨文字、图个情绪对频的。书里那些图画、粉笔灰、吉他弦音和舞步,碎得像一地玻璃渣,你得耐着性子把它们一片片捡起来拼。不过话说回来,要是你平时看书就图个情节紧凑、干货满满,或者指望它给你列个南美旅行攻略、做个严谨的文化定论,那趁早劝退自己。说句实在话,它最大的“毛病”,就是没什么实用价值。周末下午泡杯茶慢慢咂摸还行,通勤地铁上硬啃?绝对晕车。节奏慢,留白多。读起来不像个正儿八经的人类学报告,倒像首散文诗。习惯了一上来就榨取信息、讲究实证的读者,坐这儿估计得觉得憋得慌。
真想读进去,别一上来就硬啃理论,直接从开头那段童年图画摸过去就行。作者就拎着“南美乐园”这四个字,把老远的地理名词跟你脑子里的视觉记忆硬缝到一块儿,摸透这个,整本书的脾气你就摸清了。正文里碰到那些写吉他弦音、裙摆怎么晃、步子怎么踩的段落,千万别滑太快。眼睛,放慢点。作者自己倒挺实在,直接用“浮浅的印象”“心坎上的涟漪”这种词,摆明了不让你拿放大镜去解剖它,你就跟着文字的呼吸走。读到“在台南吃粉笔灰时”这句,你大概率得愣一下。别急着怀疑作者是不是写串行了,根本不是笔误,是他故意把异国的燥热跟日常的鸡毛蒜皮搁一块儿。你要是觉得这跳跃太生硬,就当是作者给你递了个情绪转场的暗号。顺着“图画”到“文字”再到“想象”这条线往下溜,那股子卡壳的劲儿自己就散了。读这书就得允许自己走神,别总想着找中心思想。大概翻到第三四十页的时候,那股子生涩感自己就化了。
翻这书前,压根不用去翻什么厚重的学术资料。你要是平时刚好也看点华语散文里写“异域”的旧作,那上手会顺当不少。书里老提的“拉丁情调”和“浪漫生活”,说白了,就是作者给现实套了层诗意滤镜,自己跟自己玩的一场重构。读的时候,你心里可以默默盘算俩事儿。第一,作者嘴里那个“新鲜”,到底是个啥?是还没被日子磨平的好奇心?还是对一成不变的生活偷偷使的劲儿?第二,当童年老画片和异国散文在纸上撞到一起,他到底是在脑子里造景,还是真在搞一场跨文化的对话?把这俩问题揣在兜里翻,你会发现,书里那些散落的椰子树、穿胸带的少女、院墙上的吉他,全都在死磕同一个事儿:人到了熟人和陌生人交界的地方,怎么才能保证对世界的打量永远带劲儿?等书合上,你大概也就懂了。“永远有新鲜”根本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地理奇观,它就是你能揣在兜里、走到哪儿带到哪的一种看世界的心境。可能下班路上突然注意到便利店换了个新招牌,或者路边一棵树突然开了花,也算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