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泥这本《地摊集》,搁一块儿就琢磨一件事:作家老了,看着自己大半辈子熬出来的稿子,是该干脆利索地一把火燎了,还是耐着性子挑挑拣拣,留点还能入眼的?作者拿“地摊”打比方,把那种人到晚年对笔头子的纠结、对自我位置的拿捏,全摊在桌面上给你看。不绕弯子。就是一场跟自己较劲,又慢慢认怂的内心戏。烧?还是留?挑?还是扔?你品品。
书里开头那段自述,我读着特别有画面感。左泥把正经文坛比作上海南京路。霓虹闪烁,大牌林立,谁去都得仰着头看。可他呢?没本钱盘临街旺铺,也挂不起响当当的招牌。只能老老实实支个地摊。字句随便码在地上,路人瞅着顺眼,拎走两本。这事儿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。他真没拿自己当回事儿。摸清了斤两——够不着高阁上的文学殿堂,手里的文字就是菜市场里的小物件,沾地气,透着股四处漂泊的冷清。定下这调调后,往后写东西,自然就不硬撑宏大叙事了。说实在的,现在动不动就搞史诗、追流量,他这“爱买不买”的劲儿,搁现在确实有点不合时宜。可正是不讨好,文字才没那股子酸腐气。心里那点碎碎念,眼底下瞧见的日常,原原本本摆出来。不装。
人上了岁数,总得有个“收摊打烊”的念想。换作旁人,退场就得利落。物件归拢好,拍拍屁股走人,留个体面。左泥起初也是这打算。半辈子攒下的稿纸全装进编织袋,拎到垃圾桶边直接倒掉,图个彻底翻篇。可塑料袋刚系紧。腿刚迈开。心里那根弦,突然就绷紧了。字这东西,是一天一天熬出来的。哪怕当初冷得像地摊上的滞销货,也早就跟骨头血肉长在一块儿了。哪能说扔就扔?别扯什么情怀。人对自己这点存在,本来就有种本能的贪恋。舍不得。
正站在原地犯嘀咕呢。脑子里冷不丁跳出《秦琼卖马》的戏文。当年秦叔宝押着银瓶卖黄骠马,那种英雄落魄、割肉般的疼,跟左泥现在的劲儿简直一模一样。他慢慢明白。跟半辈子说再见,不能靠粗暴地往垃圾桶里塞。得坐下来。就着灯光重新过一遍。于是他又把那个编织袋解开了。一页页翻。一本本筛。这动作熟极了。像老木匠在库房清点用了半辈子的刨子凿子。又像老家老人收拾压箱底的旧衣裳。他压根没想着再整什么传世经典。纯粹是想把那些“似乎还没有完全朽烂的东西”抠出来。他嘴里的“朽烂”,倒不是说文笔多烂。是岁月盖了灰。被市场晾在一边。甚至被他自己反复琢磨:这玩意儿,到底该不该留?
这么翻拣下来。剩下的零碎篇章,就凑成了眼前的《地摊集》。这书里没堆砌高深理论,也玩不出什么花哨的文学实验。纯粹是一个写作者,对自己半生笔耕的老实交代。左泥拿“地摊”自况。底下藏着的,其实是咱们普通人都躲不开的那道坎:怎么面对自己这一地鸡毛又热气腾腾的平凡日子?可能很多人觉得,到了这个年纪还折腾文字有点矫情。可等曲终人散、热闹褪去,那些当初看着不起眼的日常碎记,反倒成了最压秤的家底。读者翻开的,不是什么文坛大佬的辉煌回忆录。是一个普通笔杆子在人生尾声,跟自己的字、跟自己的平凡慢慢握手言和的琐碎过程。它没跟你讲大道理。就是安安静静告诉你:人这一辈子,值不值钱未必在于有没有站在聚光灯底下。在于你有没有老老实实摆过自己的摊子。等真要收工了。还能坦然地从底下摸出几件舍不得扔的旧物件,揣进兜里。这事儿,大概就算没白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