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这东西,挺玄的。合上了,就真没了。跟没读过一样。可偏偏有那么几本,不声不响,就赖在你脑子里。蛰伏着。非得等你哪天没防备,冷不丁,撞个满怀。劳伦斯这本随笔,就是后一种。
刚翻开,头几页真有点透不过气。这老哥写东西,哪像咱们平时看的规规矩矩的书评。分明是拍桌子吵架。又像是半夜围着炉火,压低嗓子掏心窝子。他甩出一句:读书,压根不是为了“获取知识”。也不是为了“提炼道理”。全是为了“让血液重新流动”。我盯着这行字,愣住。来回咂摸两遍。以前我总把书当梯子蹬,或者当扳手使,拧完事儿,扔一边。劳伦斯倒好。直接把书拎成镜子,甚至一把火。不跟你扯什么结构章法、修辞技巧。就死磕一个理儿:这字句,能不能顺着神经末梢扎进来?能不能让你心口,突然漏跳半拍?听着挺野。但仔细一想,咱们现在读书,确实太像去菜市场挑菜了。斤斤计较。出不出“干货”。
说实话,头几页看着挺憋屈。我们这代人看书,早练就了一套流水线。扫码。划线。做笔记。写摘要。仿佛不留下点“干货”,这书就算白读了。劳伦斯呢?一把将这功利心掀了个底朝天。他直接放话:要是哪本书不能让你在生理上感到战栗或温暖,那就不配被称为好书。我坐在书桌前。后背莫名有点发烫。想起上个月。为了赶报告,硬着头皮啃完一本厚厚的行业白皮书。密密麻麻的图表,占了大半本。脑子里塞满数据和结论。书一合上,心里空得能跑马。原来我早就把读书那点原始滋味忘干净了。连当初为什么要翻开一页纸,都记不清。可能咱们都太习惯给知识“打包”了。忘了它本来就是个活物。
翻着翻着,那股子焦躁慢慢沉下去。劳伦斯也没疯到鼓吹瞎激动。他看得挺透。咱们早就被理智和效率驯化了。感官变得迟钝。连痛苦和快乐,都隔着层玻璃。他读那些被学院派嗤之以鼻的作品。专盯文字底下那股子“活气儿”。这让我想起去年秋天。旧书摊。一本泛黄的诗集。没目录。没序言。纸页脆得我不敢用力翻。指尖一碰,掉渣。就那么站着。读了几首关于雨和落叶的诗。忽然一阵风过。树叶沙沙响。脑子里是空的。只觉得心口某个生了锈的犄角旮旯,轻轻“咔哒”动了一下。读书,大概就是这么个理儿。不是去征服它。而是让它经过你。没法量化。但那种感觉,骗不了人。
不过话说回来。劳伦斯这文字里,也带着那个时代特有的焦躁。他把理智和情感对立得太狠了。好像只要沾上一点理性,生命就失去了颜色。这口锅,我可不全背。日子又不是非黑即白的擂台。有时候,慢吞吞地,把一本书从头到尾耐心地捋顺,照样是种活法。他的“生命激流”确实带劲。可人总不能一直泡在激流里。偶尔,也得在浅滩边蹲一会儿。喝口水。瞅瞅岸上的云。他那套理论,放在今天,未必全适用。真落到日子里,却没那么轻巧。咱们心里,既得供着他那种不管不顾的滚烫。也得备着点细水长流的耐心。毕竟。光靠肾上腺素。撑不起一辈子。
合上这本小册子的时候。窗外的天,已经暗透了。屏幕的光还亮着。消息提示音偶尔“叮”一下。我索性把手机扣过去。坐在黑暗里。发了一会儿呆。劳伦斯没给我什么标准答案。他只是把一团火,扔在了我面前。火苗跳了跳。然后,安静下来。明天还得继续赶工。面对那一堆待办事项。但至少今晚。我愿意信他一回。文字还可以这么读。不为了什么。只是为了让自己,还觉得自个儿活着。要是换作明天翻书。我大概还是会试着放下那些必须“有用”的念头。随便挑一页。让风把纸吹过去。至于能不能成?不知道。但试试看。总归不亏。